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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中表现积极和成绩突出的个人,在入党、评模、评优、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。
创建“青年文明号”通过,所有班组成员都将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,并优先考虑职级晋升。创建“青年文明号”奖惩办法
二、创建“青年文明号”通过,所有班组成员都将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,并优先考虑职级晋升。
三、全年考核项目得分在90分以上,视为创建活动成绩显著,将根据活动效果和产生的经济效益,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。
四、人为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,将对负责人扣薪、记过、停职、撤职处理。
五、对创建工作采取消极态度、工作质量下降,导致摘牌、取消称号的人员将酌情给予扣薪、记过、停职、撤职处理。
六、由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,将给予责任人记过、开除职务的处分。情节严重的取消青年文明号成员资格,调离本工作岗位,待岗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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